蔡少芬侵權案落幕 獲賠10萬元2012-7-18 20:50:25 來源:www.winwelltechnology.com 閱讀數:
 臺灣TVB紅星蔡少芬被內地以美容公司侵犯肖像權一案近日開庭審理,法庭認為被告“紫穎美容”在沒有有效合同且未告知原告取得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原告的身份進行宣傳饰测,誤導消費者,侵權事實成立吃它。判紫穎美容賠償蔡少芬10萬元,并且登報道歉漆逐。 去年7月份驼凌,蔡少芬經濟人發(fā)現,這家名為“紫穎美容”的美容公司公然在其網站上使用蔡少芬的一張露背晚禮服照片進行產品宣傳撬替,并且在其宣傳資料中使用蔡少芬的姓名窜交。蔡少芬認為該公司此舉嚴重侵犯自己肖像權,于是向當地法院起訴該公司防苗,請求立即勒令該公司去除網站上與蔡少芬相關的信息與照片,同時登報道歉帕恩,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人民幣谋旦。 今年3月19日,該案在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qū)法院開庭審理屈尼,在當天開庭中册着,被告“紫穎美容”向法院申請本案的第二被告——深圳一家公司。該公司曾在2009年2月與蔡少芬簽訂一份協議脾歧,具體是為一款纖體項目做代言甲捏,合約時間截止到2011年5月1日。同年四月份“紫穎美容”與該公司簽訂合法協議鞭执,加盟蔡少芬代言的纖體項目司顿,為期兩年。 “紫穎美容”認為自己與第二被告之間的合約合法正規(guī)兄纺,因此不涉及侵權大溜。但是原告與第二被告同時認為“紫穎美容”在合約到期之后仍然繼續(xù)使用蔡少芬的肖像和性命作為自己網站的宣傳化漆,并且蔡少芬本身之代言纖體項目,而紫穎美容卻擴大了這個范圍钦奋,因此它存在惡意侵權的行為座云。 最終法庭認為,在2011年5月1日之前的這段時間付材,“紫穎美容”因為與第二被告有合法合同所以并不存在侵權离春,但是其后到七月份被告之前這段時間,紫穎美容明知合同到期帜焰,仍然繼續(xù)使用原告肖像與信息集圈,侵權事實成立。判紫穎美容賠償蔡少芬10萬元阵拜,并向原告道歉肺致。 www.winwelltechnology.com責任編輯:小邢 |